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城区闲置场院(楼房)、城市 家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开展城区闲置场院(楼房)、城市
家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函〔2020〕35号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关于开展城区闲置场院(楼房)、城市家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城区闲置场院(楼房)、城市
家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不断巩固我市城市管理效能提升行动工作成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美化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品位,市政府决定自2020年7月20日至9月30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城区闲置场院(楼房)、城市家具专项整治行动”活动,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城区闲置场院(楼房)、城市家具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强化城市主次干道、出入口周边、背街小巷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推动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无死角、全覆盖,让城市更干净、更整洁、更有序,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打造美丽四平、幸福家园!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城区主次干道闲置厂院(楼房)内的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单位庭院、房前屋后清扫保洁,确保闲置厂院(楼房)内无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各类废弃物。
(二)加强城区主次干道闲置厂院(楼房)市容市貌管理,由各闲置厂院(楼房)的产权所有者,对各类闲置厂院(楼房)的外观进行修葺、美化,要达到外观无破损、墙面整洁无污垢、院内无杂草的标准,门前五包范围内的绿化、美化要达到与街路景观协调一致的效果。
(三)加强“城市家具”大清洗。加强报刊亭、售货亭、公交站亭、广告牌、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的清洗,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过街天桥的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区闲置场院(楼房)、城市家具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组 长:郑一明 副市长
副组长:李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杨 波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张国忠 市工信局副局长
朱 君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光普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彦亮 市住建局局长
郭 晶 市商务局局长
陶立春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玉楼 市人防办主任
于荔欣 铁东区区长
刘红军 铁西区区长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总体协调、督查反馈、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坚持稳步推进。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摸清闲置厂院(楼房)的底数和权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将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既要积极作为,也要量力而行,不贪大图全,不搞形象工程,不做表面文章。要按照行动方案,稳妥实施,做一件,成一件,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确保在9月底前取得成效。
(三)强化责任分工。两区政府要组织城管执法部门,加大摸排力度,要在本方案实施的一周内完成各自辖区内闲置厂院(楼房)的数量、位置、所有人等相关信息的统计工作,同时负责督促区管企业、个体工商户所有者完成各自闲置厂院(楼房)的整治任务。
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负责组织完成自管或行业管理的闲置厂院(楼房)的整治任务。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已经完成收储任务地块内闲置厂院(楼房)的整治任务。
市住建局负责对重要节点部位闲置厂院(楼房)外观美化设计方案的审核,同时负责督促完成行业管理相关的闲置厂院(楼房)的整治任务。
(四)组织社会参与。各区、各部门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积极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开展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活动。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志愿者参加义务劳动,巩固活动成果。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为活动创造良好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各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完善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推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将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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