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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2013532428N/2023-15238
分  类: 就业创业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标      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532428N/2023-15238 分  类: 就业创业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标      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文件依据:吉人社发〔2022〕10号 

  2.对象范围:凡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岗失业、大龄失业等的,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3.申请条件:①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②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③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④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⑤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⑥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⑦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4.申请材料: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其它可证明下岗失业人员身份的相关凭证等 

  5.办理流程:自愿申请-初审公示-复核认定 

  6.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7.办理地点(方式):可向常住地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或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吉林就业创业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在线办理申请。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社区通知等 

  9.咨询电话:0434-327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