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基本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增强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法制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法制办主任任组长,法制办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工作机制。
(二)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年初以来,我办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府机构类栏目的实效性和准确性,增强了网站政民互动交流和回应社会关切等功能,提高了网上办事服务能力。
(三)加大公开力度,力求公开实效。为全面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坚持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大重大决策公开、征地拆迁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同时,精心完善编制目录和行政服务指南,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全部列入公开目录,通过制定目录和指南,有效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我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以及报刊等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政府组成情况、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机构设置、业务职能以及其他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办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区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办结率1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办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缺乏系统性。三是目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十分缺乏。今后将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抓考核促提高。坚持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扩大所占的相应分值。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的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抓载体促实效。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实现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切实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领域,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特别是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行政执法领域作为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