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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西区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4    点击数:

四平市铁西区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制定《四平市铁西区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情况、推进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等八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四平市铁西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网址:http://txqxxgk.siping.gov.cn/zcbm/fgw_97981/gk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铁西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2118号,邮编:136000,电话:0434-3272803,传真:0434-3272803。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铁西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严格监督考核,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主要领导任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在民政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2、完善制度强化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要点,修订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健全了内部激励制度、外部监督制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通过完善的制度规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3、规范保密审查机制。发出和收到的文件,一律标注公开类别,并提请局长审查后方可发出,从源头控制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区民政局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会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部分公开”还是“免于公开”,对免于公开的必须说明具体理由。同时,对电脑及其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区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条(通知公告5条、规范性文件1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年,全局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向申请人收取过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推进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情况 

  2018年,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四政办函〔2018〕28号)72号)要求,区政府制定下发了《四平市铁西区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我局认真对照任务分工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科室及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实施,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未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还需要在范围上细化更多内容,补足现在公开力度不够的领域信息。 

  2019年,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三是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