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302MB1809282Q/2023-13093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04日 |
标 题: | 关于区十届人大代表二次会议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四铁西城执发〔2023〕1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6日 |
索 引 号: | 11220302MB1809282Q/2023-13093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04日 |
标 题: | 关于区十届人大代表二次会议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四铁西城执发〔2023〕1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6日 |
关于区十届人大代表二次会议建议的答复
四铁西城执发〔2023〕10号
田维军 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临街商户、企业门前三包区域雪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为全面提升城区市容市貌,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能,营造“人人关心环境综合治理,人人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共建美好家园,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四平市小广告发布管理规定》、《四平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特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
凡在铁西区建成区临街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本规定所称“门前五包”是指:
1. 包环境。做到负责责任区环境卫生,制止和劝阻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等行为,禁止乱倒污水、禁止堆放建筑垃圾;
2. 包市容。禁止店外经营行为,禁止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禁止橱窗乱贴乱画等行为;
3. 包基础设施。负责修补门前台阶、禁止损坏公共基础设施,保证基础设施完好;
4. 包绿化亮化。负责管护和养护好责任区树木、花草,、制止损坏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保障亮化设施完好;
5. 包清雪。冬季及时清除门前责任区内积雪,不得将积雪堆放在树穴及其他杆体底部,在环卫工人未清运道路积雪前,要直接将积雪清理至人行步道以下,便于环卫工人清运。
如未按照《门前五包责任书》规定执行,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以上答复意见,敬请批评指正。
四平市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