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302MB1563251X/2019-12047 |
分 类: | 优化营商环境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10月23日 |
标 题: | 四平市铁西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铁西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四铁西软环境组发〔2019〕3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23日 |
索 引 号: | 11220302MB1563251X/2019-12047 | 分 类: | 优化营商环境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10月23日 |
标 题: | 四平市铁西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铁西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四铁西软环境组发〔2019〕3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23日 |
四平市铁西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铁西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铁西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西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精神,重塑营商新环境,打造竞争新优势,从我区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铁西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区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全区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市前列;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推动提升市场竞争开放度,围绕宽准入、强监管、降成本,重塑市场化的营商新环境
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1)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严格按照国家改革要求,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具有垄断性的行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2)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进行备案管理,将负面清单之外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全部取消,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严格执行落实好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类项目和领域的相关政策。(3)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2019年10月底前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2)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区政府及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平台建设。(3)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4)积极推进联合检查,促进全社会依规合法经营。(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委编办、区行政执法局、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减轻企业税费负担。(1)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推动深化增值税改革、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2)加强依法治税,减少征税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开征、多征、提前征收或者摊派税款。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授权确定税率标准的,可以按照下限标准确定。(3)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规定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及时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减轻企业负担。(4)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5)开展好向企业问效、问需、问计,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建议“三问三送”活动,宣讲减税降费政策,跟踪评估政策执行情况,查摆整改突出问题,确保政策落地见效。(6)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监测研判。针对减税降费可能发生的预算短收、财力减少、库款紧张等情况,财政局要及时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出现全局性流动性风险。(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禁止向市场主体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顾问费、咨询费。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防止随意减少授信。清理规范市场主体融资时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招标投标改革。(1)着力破除隐性壁垒,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限制和壁垒。(2)采取预算预留、消除门槛、评审优惠等手段,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区政务服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方位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机制,围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重塑法治化的营商新环境
6.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3)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区发改局、区政务服务局、区司法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每年度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直接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以及国务院、省政府临时部署以外的行政检查,同一部门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上级部门已经实施的行政检查,下级部门不得再次实施。(2)深入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3)司法机关依法确需对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或者对市场主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保全措施的,应当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市场主体正在投入生产经营和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技术资料和资金等,一般不予查封、扣押、冻结;确需提取犯罪证据的,可以采取拍照、复制等方式提取。(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1)针对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和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科学研判不同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制定防止“一刀切”执法的具体工作举措。(2)全面细化、量化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的裁量权,并予以公示,明确处罚标准,防止随意执法、标准不一等现象。(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4)禁止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按责职分工负责)
9.加强产权保护体系建设。(1)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产权依法保护制度,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加强域内自主品牌和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专利代理行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3)准确把握、严格执行产权保护司法政策,妥善审理各类涉及民营企业产权案件。积极稳妥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申诉案件,对确属冤错案的,要坚决依法纠正。(4)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要求,提升省内商标注册受理窗口服务效能,扩大商标业务受理范围,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专利流程服务。(区公安局、区法院、区司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企业经营司法保障。(1)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四乱”等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损害企业利益行为,有诉必查,快查快结,严惩重处,绝不姑息。(2)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案件,不得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3)完善纠纷多元、快速化解机制,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救济服务,引导和帮助市场主体依法维权,做到快立、快审、快执,降低诉讼成本。(4)推进清理涉软积案,化解清结久拖不决涉企案件、长期未结涉企诉讼案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和与发展环境有关的重点信访积案。(5)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检查监督,依法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11.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拿出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各部门要面对面、一对一梳理可放的权力,研究监管办法和服务规范。(2)加大证明事项清理力度,持续推动减证便民行动,该清理的清理、该简化的简化、该合并的合并,地方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出清。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3)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吉林省统一的标准,“县乡村”三级齐头并进、同步推进,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权责清单之外无审批、政务事项库之外无政务”。(4)完善县、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应进必进”。(5)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2019年底前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6)继续深化“只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向一线充分授权,对部门内部交叉审核、多次审定、层层签批盖章等繁文缛节,一律压缩减少,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把优秀人才放在审批环节,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实现跨部门协同“只跑一次”。(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线上“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上尽上,保质保量,经得起群众检验,实现便民、惠企、优政,确保年底前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线下“只进一扇门”。优化实体大厅功能,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窗改革,推动一窗受理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持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1)缩减纳税次数。深化纳税便利化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简并涉税表单,优化办税流程,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统筹征缴一张报表、一次申报。(2)压缩办税时限。建立完善个性化服务措施,大力推行网上办税,提高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全省部分行业企业实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按照方便原则选择就近办税,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理纳税时间。(3)优化办税事项。组织进一步清理取消税务审批和前置性审核事项,构建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简化涉税资料报送、发票业务及纳税人迁移手续,通过信息共享等手段便捷获取企业登记信息,避免重复提交、重复采集,实现简约办税,提升涉税事项即时办结率。(4)优化税后流程,压缩企业纳税申报之后办理留抵退税等事项的环节和时间,实现备案类减免税网上办理,核准类减免税网上预申请。(区税务局)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14.大力推进政府诚信建设。(1)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建立政府违约失信问责机制,将诚信建设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2019年,重点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标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各级政府债务领域和街道乡镇政务诚信建设。(2)坚持“两个依法纳入预算”,因不能履行、不能兑现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需要补偿、赔偿的,应当签定书面协议并依法纳入预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货物、工程、服务款项的,应当签定书面还款、赔偿协议并依法纳入预算。(3)加大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资金清理力度,抓紧制定清偿计划,能还尽还、应付尽付、严防新欠。优先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和民生工程款项等。加大招商引资违约失信行为整治力度,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不守信用、“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依法兑现承诺。强化抽查督促和专项审计,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适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局、区司法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推进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经营主体等评选活动,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政策支持。(3)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现联合惩戒全覆盖,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4)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使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查询服务,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区政务服务局、区工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1)深入推进“双创”工作。推进“双创”环境优化升级,提供全程化、保姆式、一体化、菜单式服务,让创新创业者无忧。大力推进‘双创’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服务资源参与‘双创’服务。推进‘双创’动力升级,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融入‘双创’,完善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总结推广完善合作办学研究、技术入股分红等模式,让人才“名利双收”。(2)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鼓励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加快上市或挂牌,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3)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双创”企业更多便利,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效率。(4)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政务服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大人才服务保障力度。(1)加大人力资源政策支持和服务力度,建立并落实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培养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和技能人员等各类企业人才,发现好现有人才聚集、培养平台作用,吸引高端人才落户铁西。(2)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对接,积极培养与市场主体需求相适应的产业人、技术人才,主动为企业招工揽才。(3)坚持人才优先,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着力解决人才流失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更灵活、能匹配、可操作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引进人才,大力简化人才落地落户等手续,妥善解决好随迁子女教育、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培养人才,按照“双一流”“双特色”目标培育人才,打造事业发展平台,靠事业留住人才。(4)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用工服务指导,通过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协调解决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正常交往。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座谈等形式,搭建政商沟通交流平台,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2)建立完善区领导联系商会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家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问题。(3)组织实施好“千名机关干部助力千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4)加强对企业家的宣传,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着力打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社会氛围。(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工商联,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文件精神,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治引领,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积极参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4)加大对各类所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正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聚焦本单位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列出清单、挂账推进。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要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制定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公开发布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查处。各部门要及时办理转办的投诉举报,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办理结果。区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有关单位及人员要积极配合,加强联动,汇聚监督合力。
(三)抓好宣传解读。各部门要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要发挥政务服务窗口政策举措宣传、收集社情民意的前沿阵地作用,下力强化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服务标准,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更加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