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铁西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21-07593
分  类: 权责事项 ; 通知
发文机关: 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本级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21〕2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21-07593 分  类: 权责事项 ; 通知
发文机关: 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本级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21〕2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关于调整区本级权责清单的通知

四铁西政办发〔2021〕29号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权力部分调整事项清单的通告》要求,经过部门梳理,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区政府九届八十三次常务会议决定,全区保留区本级权责清单598项。

  权责清单属于动态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上级精简权力情况和本级机构职能变化情况等,将适时进行调整。保留的权责清单中,若有漏缺或滞后情形,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为准。

  各实施部门(单位)是现执行权责清单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确保按“单”行权、照“单”履责。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