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铁西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铁西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铁西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城镇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险合法权益,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长远健康发展,根据《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及《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四政办明电〔2016〕6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全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要在2015年工作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政制约手段,早日实现我区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工作重点
(一)扩面重点
2016年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重点是辖区内小微企业;
(二)征缴重点
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但故意少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的小微企业;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正反面典型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人社、社保部门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开展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宣传周、媒体政策问答等多种形式,集中解答企业在扩面征缴中存在的疑惑,营造扩面征缴工作氛围,提高公众参保缴费意识,并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张贴公告。
(二)全面排查扩面资源。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平西乡、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对扩面征缴的小微企业,要做到逐户排查,不留死角。
1、平西乡、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小微企业用工、参保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未实行全员参保的小微企业开展企业用工专项检查,通过审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等相关资料,查清用人单位全部用工情况及未参保人员信息。
2、对未参保企业,相关部门要逐一排查:
(1)国税、地税部门通过纳税登记等有效信息,核实未参保缴费用人单位的情况,并将此情况提交给社保部门。
(2)社保部门根据此信息与参保信息数据库比对,筛选出未参保企业,将名单上报区政府,同时向企业下达参保通知书、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严格核查缴费基数。社保部门要加强缴费申报管理,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和应缴金额进行认真审核,查清瞒报、少缴养老保险费情况,及时稽查和追缴。
(三)工作任务包保。今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区政府的任务目标是1500人。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下达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区循环经济示范区300人、平西乡200人、站前街200人、北沟街200人、仁兴街200人、英雄街200人、地直街200人。主要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参保扩面工作,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四)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法律、政治、经济、行政、舆论手段,进一步加大对不按规定参保缴费行为的处罚力度。
1、对用人单位与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人社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对用人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的,社保部门要责令限期补办申报并限期足额缴费。对用人单位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造成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3、对拒不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人社、社保经办部门会同宣传部门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暂停对其进行审批、检验、评定工作,直至参保或补缴欠费。
4、工商部门在为新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依法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必须告知该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到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及时将新注册企业的基本信息转给社保部门。
5、对不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总工会和人社部门建议人大、政协机关取消其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资格;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在评选“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青年创业奖”和“三八红旗手标兵”等荣誉称号时,要实行“一票否决”。
6、对在接到社保部门下达的依法参保通知书后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能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缓收滞纳金。
四、组织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平市铁西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督导全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组 长:王善斌 区委副书记 区政府代区长
副组长:韩 忠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 湖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华 区人社局局长
时险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春光 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
徐 辉 循环经济示范区办公室主任助理
李晓芹 区财政局局长
胡振明 区发改局局长
陈淑英 区国税局局长
曹吉林 区地税局局长
于 洪 区工商局局长
廖俊江 区民政局局长
孙长青 区科技局局长
常晓红 区经济局局长
于 力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胡晓红 区妇联主席
王玉芹 区工商联主席
赵晓萍 区科协主席
杜 野 团区委书记
梁东升 市社保局铁西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副组长韩忠兼任,副主任由区人社局局长杨华、市社会保险局铁西分局局长梁东升兼任,具体负责协调、调度、督查等日常工作。
(二)建立通报制度。实行扩面征缴周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周扩面征缴工作情况,包括参保资源排查、下达参保通知书、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新增参保企业户数、人数等情况。领导小组每月月底前召开1次调度会,总结当月扩面征缴情况,对出现的困难现场协调,保障扩面征缴工作顺利进行。
五、实施步骤
本次扩面征缴工作自2016年9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宣传告知阶段(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循环经济示范区、平西乡、各街道办事处要提供摸底数据,市社保局确认企业参保情况,将未参保企业名单在循环经济示范区、平西乡、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张贴公告,告知未参保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依法督促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由区人社局和市社保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7个工作组,分别到未参保企业和未完全参保企业下达参保通知书,督促企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通知书下达原则按未参保企业规模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下达。
(三)督促整改阶段(2016年10月21日至11月15日)。收到参保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仍未到市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将由工作组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约束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四)强制参保阶段(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对拒不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领导小组将对前期工作总结评估,对表现优异的同志给予表扬;研究部署2017年扩面征缴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政策,形成扩面征缴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职责分工
(一)人社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各单位新增人员在劳动合同备案后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定期将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信息与社保部门共享,便于检查纠正;对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登记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由社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后,人社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涉事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等不批准晋级、评选先进和对其奖励。
(二)宣传部门要将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并对应保未保单位定期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循环经济示范区、平西乡、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作用,对小微企业进行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做到应保尽保。
(四)经济、科技部门要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在享受政府扶持资金方面不予支持。
(五)发改部门要在开展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贴息工作时,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一律不予申报。
(六)民政部门要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社团组织和用人单位,暂缓办理相应的资质审核手续或享受优惠政策手续。
(七)财政部门要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在贴息补助和专项资金等政策方面不予支持。
(八)地税部门要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暂缓办理计税工资税前列支,纳税人已提取尚未缴纳保费性质的保险费不得税前扣除;对参保人数少于计税工资人数的单位,按实际参保人数的工资总额计算核准税前列支。
(九)发改、科技、总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工商联等部门要将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评选各级“文明单位”、“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十)社保部门要依法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核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同时,设置专门服务窗口负责为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开具《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及缴费证明》(以下简称《单位参保缴费证明》),作为各有关职能部门是否为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凭证之一。
用人单位参保和缴费情况均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保缴费证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