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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6-08520
分  类: 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06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6〕30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9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6-08520 分  类: 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06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6〕30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9月06日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结合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我区重点工作任务和公众关切,进一步加大全区政务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优化服务水平,注重政策解读回应,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推动全区经济发展、深化改革、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进行公开。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着力推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公开,及时公布支持农业现代化、城市建设、民营经济、“双创”、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农村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弃管小区改造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今年区政府确定的20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二)围绕深化改革进行公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加快全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系统建设,健全行政权力清单的法律依据、运行流程及监督方式等信息。推进市场监管的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按照省、市、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部署,加快行政审批全流程运行管理系统建设,确保行政权力运转全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在做好现有服务的基础上,全力推动网上开证明工作,促进政府服务信息化、高效化、透明化发展。 

  (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行公开。推进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保障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内容,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学区范围、咨询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特别是防控信息的公开,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进行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逐步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省、市、区政府重点工作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民生实事,按照每项任务的重要节点进行公开,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深入推进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进一步推进职能公开。按照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强化阳光示权,规范权力运行,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图板、桌牌等途径,全面公开部门或单位的职能以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办事需求,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二、加强政策解读与关切回应 

  (一)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凡以区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在履行签发程序时应确定文件的公开属性,其中主动公开的须将政策解读方案作为要件与文件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政策解读要采取多种传播渠道,重视运用新媒体传播手段,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强社会认同感和群众支持率。 

  (二)重视回应社会关切。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监测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舆情,进一步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政策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及时研判处置,提高回应的及时性、权威性、准确性。遇有突发事件时,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上报给区委、区政府,确保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及时发声。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的有关规定,做好建议提案的复文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采用摘要公开的形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合并公开摘要。 

  (三)积极发挥媒体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加强运用政府网站、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切实发挥新闻媒体作用。 

  三、抓好公开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分工,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外公布。要指定专门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督促检查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专门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的保障,为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制度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明确负责机构与业务科室的责任分工,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按照省、市、区政府的相关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三)加强便民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快“一站式办公”便民服务场所建设,以方便群众为宗旨,在服务场所内设置管理办公室、投诉窗口、办公窗口、业务受理、信息公开查询、便民服务等区域,配备齐全柜台、窗口吊牌、工作人员标识牌、服务指南、服务对象专用座椅、填写文具等服务设施。要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开展集中办理服务,确保当场办结率和承诺办结率符合相关要求,切实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等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便民、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对登记、审核、分办、汇总意见、告知答复、备案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及时梳理本部门、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并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五)加强监督考核。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入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中,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上水平、上档次,坚持从严把关,依据考核标准认真进行考评。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政务公开的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