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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6-08519
分  类: 政策性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8月29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西区贯彻落实“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6〕2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8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6-08519 分  类: 政策性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8月29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西区贯彻落实“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6〕2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8月29日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铁西区贯彻落实“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铁西区贯彻落实“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29

    

    

铁西区贯彻落实“长吉平”三市共治 

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按照市政府《四平市贯彻落实<省市联动“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底,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应达到248天以上,比2015年增加15天以上;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5天以上,确保低于17天;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90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以内。 

  2017年底,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应达到263天以上,比2015年增加30天以上;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8天以上,确保低于14天;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81微克/立方米和57微克/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 (CO)、臭氧(O3)四项污染物年均浓度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成效。 

  二、重点任务 

  按照市政府省市联动“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在城区面源扬尘污染这个重点领域,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目标任务。 

  (一)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控制面源扬尘污染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控制面源扬尘污染作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开展春季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在今后几年内,每年春季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有效地解决城区环境面源扬尘污染问题,鼓励创建“无烟区”。 

  1.整治建筑施工扬尘。配合市住建部门,推行绿色施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黑名单”制度,强化建筑施工场所的污染整治,不达标的施工场所一律停工整顿,列入“黑名单”建设单位取消其施工资格。鼓励和支持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治理,积极探索施工抑尘保证金制度。2016年,城区内施工现场,要100%达到施工场地全围挡、工地物料全覆盖、施工道路全硬化、进出车辆全冲洗、密目网全包围、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 

  2.整治基建残土扬尘。严厉打击基建残土,加大处罚管理力度,城区内所有拆迁工地、建筑工地产生的残土、基建垃圾必须统一清运到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运输基建垃圾和残土车辆必须实行密闭式覆盖,渣土盛装不得超高、超载,按照指定通道,规定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作业。 

  3.整治城区道路扬尘。及时修复区属破损的路面、步道方砖、马路边石和绿化带,防止道路扬尘。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增加重点街路、工程周边街路及重点部位高压冲洗和洒水降尘频次,确保主要街路、广场、商业步行街等部位保洁时间达到16小时以上,次要街路保洁时间达到12小时以上。2016年新增29台洗扫车,洗扫车已达到33台,城区街路机械化清扫率由17%提升到85%;到2017年,城区主要街路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率要达到100% 

  4.整治固体废弃物焚烧。加强市政管理,严禁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等可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所有固体废弃物应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5.整治裸露地面扬尘。配合市住建部门,加强对小区裸露地面的整修,严格落实裸露地面绿化、硬化和苫盖等扬尘防治措施,对建(构)筑物拆除后暂时闲置的建设用地,要实施简易绿化,到2017年底前小区内基本消除裸露地面。 

  6.整治露天烧烤。持续开展露天烧烤清理整治,在城区核心区内严禁露天烧烤,所有位于街路两侧、居民聚集区的流动露天烧烤要进入室内并实施烟尘治理,烧烤产生的烟尘需收集处理后外排。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所有露天烧烤摊点一律取缔,坚决杜绝露天烧烤现象。 

  7.鼓励创建“无烟区”。鼓励辖区创建“无烟区”。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格执行市政府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及市区内禁止烧纸祭祀的通告等相关规定。“无烟区”内无室外明火,杜绝燃烧垃圾、烧纸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明火冒烟”行为。 

  8、整治淘汰燃煤小锅炉。按照全市淘汰燃煤小锅炉部署会议要求,下发《铁西区2016年淘汰燃煤小锅炉实施方案》,向86家涉事企业单位下发政府公告,下达政府公告67家。同时对全区燃煤小锅炉进行了再次普查,并与华生供热公司、天然气公司进行了对接,明确了管网铺设范围,重点对管网铺设范围内的企业单位进行先期淘汰。目前,兴大纺织,天虹纺织厂,传染病医院、金猫商务、巨源换热器等企业正积极与供热对接推进本单位淘汰工作。已明确拆除的单位有凯虹房地产开发公司(凯宏市场)、四平市春江医院、吉林省神经精神病院、东方宏老年公寓、铁西区金翔门窗装饰有限公司等。按照市政府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关事项通告要求,2017年我区全面完成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 

  (二)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防范季节性重污染天气 

  焚烧秸秆产生的污染已经成为引发秋冬季节性重污染天气的重要推手。铁西区要按照“疏堵结合,以禁促用”的工作原则,综合采取“秸秆禁烧、机收打捆、综合利用”三项措施,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防范季节性重污染天气发生。 

  9.全面落实秸秆禁烧。按照《四平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乡、街秸秆禁烧的具体责任,实施乡、村、社三级网格秸秆禁烧监管模式,全面加大精细化管理力度。以平西乡为统揽,以18个行政村为基础,以社为落实单位,划分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的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管理体系,树立全局一盘棋的“大网格”理念。 

  明确管理责任。一是村书记为本村网格秸秆禁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全面工作。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社长划定管理区域协调监督。二是各社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社的秸秆禁烧具体工作:(1)秸秆禁烧工作田亩的登记造册;(2)负责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逐户告知;(3)成立10人应急小分队,确保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发生的火灾事故。三是包干到户。负责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的农户间互助互帮,确保本组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 

  10、推广秸秆机收打捆。鼓励我市铠绎农牧业有限公司、吉林康达农业有限公司等秸秆打包、粉碎压实农机生产企业提质扩能。建立以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收储运体系,在城市周边、高速和国道两侧、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推广秸秆机收捡拾打捆试点。推进秸秆机收捡拾打捆落实到具体乡镇、村屯、地块,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责任人,逐步实现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全域全覆盖。 

  11、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从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工业化、能源化和基料化及收储运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入手,鼓励发展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突出抓好平西乡团山子村年产1万吨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试点项目建设,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铁西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制定考核评估办法,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执行本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主任由区农林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统一部署、施治、调度本辖区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调动各方面力量落实治理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定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辖区内重点大气污染源清单,将治理任务有效落实到各污染源单位,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重点领域具体工作措施,推动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建立区政府、街道、社区三级工作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工作责任清单,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领导、具体责任人,要有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监督检查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全面有效落实。街道(乡)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基本单元。要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按照城区行政区划建制,精细划分大气环境监管网格,把所有企业、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全部纳入网格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要健全完善基层环保机构,依托现有基层机构,加快建立乡(街道)环保所,加强对大气污染源日常排污情况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区(村屯)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基本细胞的重要作用,要设立专兼结合生态环境监督员,具体负责对大气污染源开展巡查,协调处理环境信访问题。成立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农林水利局牵头负责的四个专项整治工作组,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城市面源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防治、生物质秸秆禁烧四大重点领域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组织指导各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落实治理资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社会融资渠道解决大气污染治理资金不足问题。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增加环境执法投入,提升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能力。 

  (四)强化联动执法。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加大违法案件的立案、移交、查处力度,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等措施,对违法企业负责人约谈、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逾期未达到整改效果的,采取行政手段、司法手段强制整改。向社会公布执法监管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名单等信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强化调度督办。区政府将建立“周调度、周通报、月总结”工作制度,采取现场会、推进会、通报会、督办会等形式,及时开展调度,研究解决问题,通报督查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各牵头单位要每周调度工作完成情况,每月5日前总结上月工作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成立由组织、督查、住建、农林水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督查组,对进度较慢、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企业进行预警通报。 

  (六)严格考核问责。制定铁西区“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区政府督查室对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督办,定期将阶段性成果报送领导小组。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环保一票否决;对重视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阳奉阴违、得过且过的,按照“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原则进行处理。每年110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自查总结并上报上年工作完成情况,区委组织部、区政府督查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综合考核组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形成考核结论,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七)营造舆论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大气环境治理公益活动,推广普及大气环保知识,倡导节约、绿色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树立“同呼吸、共担当”的行为准则,营造全民动员、全民支持大气污染治理的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全方位报道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信息和取得的成效,曝光超标排放和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鼓励公众监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省市联动、三城共治大气污染”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