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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6-08502
分  类: 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25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西区今冬明春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6〕42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6-08502 分  类: 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25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西区今冬明春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6〕42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25日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铁西区今冬明春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铁西区今冬明春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铁西区今冬明春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五城联创”决策部署,按照“突出重点、治理难点、巩固亮点、城乡联动、长效推动”的工作思路,采取各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方式,区政府决定利用今冬明春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以人人动手、美化家园,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化城市综合整治、精细管理和长效管理,倡导文明新风,规范市民行为,以构建干净整洁、和谐有序的中心城区为目标,以解决城市管理和城区卫生薄弱环节为导向,深入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提高城区环境卫生标准,提升居民群众生活质量,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打造优质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按照《2014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扎实稳步抓好整治任务。

  (一)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

  1、彻底清理积存垃圾。清除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口、公路(铁路)沿线等部位的各类垃圾和积冰积雪,环路以里各村道路整洁,周围没有散落垃圾,垃圾池清理彻底,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村屯卫生环境整治。辖区内各村屯及时清除积存垃圾,柴草堆不得堆放村路两侧,不允许散养家禽,清除村路两侧的乱贴乱画,垃圾要倾倒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负责环路以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整治)、平西乡政府(负责各村屯的卫生整治)。

  完成时限:12月15日前达标,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二)城区卫生环境整治

  1.加强街路清扫保洁。主要街路保洁时间达到16小时以上,次要街路保洁12小时以上,道路实施机械化清扫,控制道路清扫扬尘污染,街路两侧垃圾不得落地,要达到“五净三根清”标准(即路面净、绿化带净、垃圾箱周围净、雨水井口净、马路边石净,树根清、电线杆根清、墙根清)。保洁人员着装规范,环卫设施达标,对不能适应垃圾运输要求的手推车辆进行更新,保证垃圾收集车辆整洁无污染,实现垃圾密闭运输无洒漏。

  2.彻底清理居民小区卫生环境。全面清除小区内及周边白色垃圾、残土、积雪和拆扒改产生的垃圾,路面保持干净,无散落垃圾,实现垃圾封闭管理。

  3.加强公厕卫生管理。所有公厕都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统一、醒目的公厕标志。水冲公厕、旱厕要按公厕卫生标准做到清扫及时、清掏到位,消杀彻底。水冲公厕照明、洗手设施完备,卫生整洁,无明显臭味。城区内所有公共厕所(包括商场)禁止一切收费行为。取缔、拆除沿路单户旱厕。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工商分局(负责室内市场公厕)

  完成时限:12月15日前达标,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三)市容环境整治

  1.全面清理占道经营。严格执法,规范餐饮服务业,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坚决彻底清理露天烧烤。有计划递减现有的“三修”业摊点,暂不取缔的要统一标准、统一尺寸、统一颜色。彻底清除主次街路、农贸市场、中小学校、背街小巷等周边占道经营行为,废品收购点严禁占道堆放和收购物品,坚决取缔马路市场。

  2.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对沿街商户牌匾设置要达到整齐划一,不得一店多牌,坚决取缔各类“刀匾”,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一致,对违规设置的牌匾或字迹残缺、版面残损、错别字的牌匾一律清除;沿街商户橱窗整洁,不得出现乱贴宣传海报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影响市容、挡光、挡视线、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牌匾。户外广告必须达到内容健康、版面完整、美观,无烟草广告,破损的要及时更新,并配有亮化设施,空版的要上公益广告。对未经审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审批已到期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取缔、拆除。

  3.清除沿街乱贴乱画。全面清理街路两侧各类建筑物、墙体、广告牌、电线杆等公共设施上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采用冲洗、本色覆盖、刮除等方式彻底清理干净。继续实行电话号码上报制,对违规电话号码进行停机处罚。

  4.彻底整治乱泼乱倒。禁止沿街商户向街路路面、雨水井口等部位倾倒污水、污物。各商业网点所产生的垃圾,要确定专人定时、定点收集,决不允许将店内垃圾向居民区垃圾容器内或店外倾倒。

  5.严格监管施工车辆。要加大对带泥上路、沿街飘洒施工车辆的执法力度,做到严管重罚,避免出现因施工影响城区卫生环境现象。

  6.加大人行步道清理力度。严格清理私自圈占人行步道行为,杜绝围栏圈占、设置地锁、埋设地锚、摆放锥筒和石墩等行为;严禁车辆经销商长期占用人行步道摆放车辆,清除各类长期占用人行步道停放的“僵尸车”;彻底清理各类私自占用人行步道设置的广告牌匾、指示标志、商亭。

  7.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门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严格管理,对各类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五个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12月15日前达标,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四)居民区和单位卫生整治

  1.整治居民小区环境。全面清除小区路面积雪,清掏下水井,封堵鼠洞;彻底清除小区内的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停乱放;彻底清理居民楼道、阳台、裙房屋顶等部位堆放的杂物,达到小区路面平整、无破损,小区无下水外溢、无鼠洞、干净整洁的标准。

  2.整治居民小区及楼道、街路的各类线路、线杆、箱体及管道井。着重解决居民小区及楼道线路“蜘蛛网”问题,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完成线路规范处理,减少各类线路架空设置,确保居民出行安全,市容整洁有序。

  3.整治单位庭院、废弃厂院。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废弃厂院的积存垃圾、白色污染和乱贴乱画,组织开展周末卫生日清扫活动,达到室内外卫生整洁的标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负责居民小区路面和下水管线的维护,协调市相关部门完成小区线路的改造)、五个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居民小区的卫生整治)、区卫计局(负责督导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整治)、区教育局(负责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整治)、区机关事务局(负责区直机关卫生督查)。

  完成时限:12月15日前达标,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五)各类市场整治

  1.加强市场管理。要设有专职保洁员,实行全程保洁,垃圾密闭收集,达到无落地垃圾、地面洁净无污物、摊床内外洁净的标准;市场内经营业户证件齐全,禁止“三无”商品销售;活禽销售要指定区域,禁止现场宰杀活禽;露天市场(包括早市、夜市)内的散装食品摊位要有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措施,无现场加工食品现象;做到划行归市,分类经营,禁止市场外溢。加大劳动力市场整治力度,积极引导闲散劳动力进场经营,禁止在主次街路和背街小巷路口等待交易。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负责室内市场的整治)、区住建局(负责露天市场的整治)、区人社局(负责劳动力市场的整治)、区畜牧局(负责露天现场屠宰的整治)、区食安办(负责协调市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整治)。

  完成时限:12月15日前达标,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六)除“四害”整治

  1.全面搞好环境治理。辖区内所有单位、居民区、垃圾场、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开展药物消杀,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2.进一步完善防灭设施。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场所都要设立灭鼠毒饵站(盒),投放有效灭鼠毒饵,其中餐饮、食品加工、单位食堂、室内市场、宾馆、医院等单位以及各类库房,要根据不同情况增设防鼠门板、防鼠网、防蝇罩和电子驱蚊等防灭设施。

  3.开展除“四害”消杀活动。开展全年除“四害”统一消杀活动,达到全民参与,全面覆盖,饱和投药的科学消杀要求,重点做好餐饮、食品加工(经营)、室内市场、医院、旅店、单位食堂、居民区等场所的“四害”防治,保证“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发动、督导检查)、平西乡政府、五个街道办事处(负责居民区的除“四害”整治)、铁西工商分局(负责督促市场主办者完成市场内的除“四害”整治)、区属单位各部门(负责各下属单位的除“四害”整治)。

  完成时限:12月15日前达标,并纳入常态管理。

  4.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社区、医院、学校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每个社区都要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内容,医院、学校要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板报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要组织开展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单位建设,室内公共场所要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责任单位:辖区内各社区、医院、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区卫计局进行督导检查。

  完成时限:12月15日前达标,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七)私搭乱建整治

  整治违法建筑。全面查处城区内街路、居民小区、市场、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等部位的违建,依据规划法规、条例对城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地毯式排查,及时上报,依法拆除违建,坚决遏制违建增量,严格减少违建存量。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平西乡政府、五个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配合。

  完成时限:12月15日前完成排查,启动拆除工作,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八)冬季清雪工作

  实行“雪中除雪、边清边运”的清雪机制,保证天桥、陡坡路、桥涵引道等重要部位要在12个小时清理完毕,主干路雪停24小时内清理完毕,次要街路雪停48小时内清理完毕。凡是承担清雪路面的责任单位,按规定时间将冰雪运到指定地点,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部队、民营机构及个体业户等都要承担清雪除冰雪的任务与责任。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负责主要街路、监督次干路责任单位)、五个街道办事处(负责督导次干路人行步道、商网、小区巷路及小广场)

  完成时限:以雪为令,及时清运。

  三、时间安排

  本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至2017年1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1月1日至11月6日):区政府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11月6日至12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本次整治内容和时间要求,集中开展整治。

  第三阶段(12月16日至1月20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全面进行整改、提升,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现成立铁西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善斌  区政府代区长

  副组长:申洪业    区政府副区长

   宋  军    区政府副区长

  王益民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  湖    区政府办主任

   张  臣    区卫计局局长

   郑洪波    区住建局局长

   辛凤伟    区纪委副书记 监察局局长

   王俊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时险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晓芹    区财政局局长

  姚景明    区教育局局长

  李  达    区畜牧局局长

   于  洪    区工商分局局长

   马  东    区交警大队队长

  王  拓    平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华    区人社局局长

  陆  敏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于洪波    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

  马永田    区食安办主任

  唐  雷    英雄街办事处主任

  曲兰兰    地直街办事处主任

  曹志宏    北沟街办事处主任

  赵世彤    站前街办事处主任

  高  志    仁兴街办事处主任

  王德永    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抓好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的日常工作,调度相关工作情况,做好检查验收和监督协调等工作。

  主  任:张  臣 郑洪波

  副主任:刘俊民 高  健 李筱鹏 于洪波(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赵  良 李  鹏 刘  铭 李小龙  王爱平

  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

  1.效能监察工作组

  组  长:辛凤伟  王俊杰 

  成  员:张欣伟  陈立超

  工作内容:督促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治任务,彻底整改问题,对存在问题部门领导进行责任追查。

  2.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督导工作组

  组  长:郑洪波

  成  员:高  健 李筱鹏 杨春生

  工作内容:对照整治标准,协调、督导各责任单位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及时通报整治情况。

  3.居民区和单位卫生整治督导工作组

  组  长:刘俊民

  成  员:赵  良

  工作内容:对照卫生标准,检查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单位开展清扫保洁工作,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4.“除四害”检查督导工作组

  组  长:刘俊民

  成  员:赵  良

  工作内容:组织所有单位、居民小区开展以灭鼠、灭蟑为重点的除“四害”消杀活动,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全面搞好环境治理、药物消杀、密度监测和“四害”防灭设施建设。

  5.宣传报道工作组

  组  长:时险峰

  成  员:王立国 柳  扬

  工作内容: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宣传报道,树立典型,曝光问题。

  (二)加强财政保障。区财政部门要做好整治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层层召开会议,要围绕“百日会战”各项活动开展宣传报道。由区委宣传部成立记者站,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宣传报道,表扬整治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曝光拖着不办、进度缓慢、完不成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违反城市管理的不良行为。教育部门要教育学生养成遵章守纪、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要通过“小手拉大手”引导家长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各街道、社区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作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形成全民行动、全员参与、共建家园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要把各项整治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任务网格化到组,任务清单到项,问题清单到点,责任倒查到人,整体效果到面”,确保各项责任任务落实到位。环境整治“百日会战”涉及全区每个部门和单位,每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把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人人有责”这一重任传导到所管辖范围内的每名干部和职工,做到全员都是宣传员和战斗员。对破坏城市环境的一切行为,启动问责机制,实行责任连带。

  (五)加强监督检查。区监察局将对工作不实、效果不佳、行动迟缓、相互推诿、不作为、不敢为、不到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延误工作造成后果的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