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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08-02781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8年06月25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社区居委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08〕5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6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08-02781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8年06月25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社区居委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08〕5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6月25日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社区居委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 

  现将《四平市铁西区社区居委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四平市铁西区社区居委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的规定,我区第六届社区居委会届期已满,为了做好全区社区居委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这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居委会组织法》和《实施办法》为依据,以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的,真正依法选举出广大人民群众信任,模范遵守法律、热心为居民服务、办事公道的新一届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基层组织保障。 

  基本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坚持依法选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认真执行《吉林省社区居委会第七次换届选举操作规程》,严格履行选举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 

  全区社区居委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从2008年6月份开始到7月末结束,全区各社区统一选举日确定为7月25日,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保证全区社区居委会届期的统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确保换届选举一次成功。 

  三、换届选举的产生 

  1.选举方式。(1)直接选举: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区确定1个社区居委会作为换届选举的直选试点,由社区居民直接选举居委会主任、委员。经区换届选举指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站前街东煤社区为换届直选试点社区;(2)代表选举:除东煤社区外,其它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实行代表选举制,由居民代表选举居委会主任、委员。 

  2.居民代表的选举。社区居民代表按居民户数比例推选,原则上每个社区以50----80名居民代表为宜。 

  3.关于社区干部指数。各社区干部指数维持原指数不变。缺额人员通过此次选举产生。各街道办事处务必将新增候选人自然情况于7月10日前报区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4.候选人的提名、确定。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居民10人联名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并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对提名较多的,可采取预选的办法,确定候选人。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廉洁公道、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高中以上学历、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对于个人获得省、市荣誉的现任居委会成员的年龄,女性放宽到51周岁,男性可放宽到56周岁)。同时,按照整合社区组织的要求,社区党组织书记要通过选举兼任居委会主任,实现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主任“一肩挑”。 

  5.社区居委会成员的选举。居民代表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全体代表半数以上参加,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四、换届选举的步骤 

  1.选举准备阶段 

  (1)召开全区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明确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精神的具体要求,传达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 

  (2)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组织实施选举工作,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处理有关选举的申诉、检举和控告;办理选举工作中其它日常工作,各街道要实行街道领导干部包社区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3)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委员会由5----9人组成,在街道指导下,由上届社区居委会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并推荐主任1人,主持选举工作。 

  (4)制定工作方案。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选举委员会根据《居委会组织法》和《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5)开展好宣传工作。要认真做好《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文件的学习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工作。 

  (6)划分居民小组,推选居民小组长。各社区根据社区所辖的人口和地理环境,设立划分出若干个居民小组,并由本组户推选出居民小组长。 

  (7)选举居民代表,确定居委会选举具体事宜。 

  2、选举实施阶段 

  (1)提名确定候选人。居委会成员职位、职数和候选人条件应在选举日10日前向居民公告。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应在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 

  (2)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于选举日5日前在社区内公布。 

  (3)做好投票前的准备工作。街道办事处根据候选人提名结果,统一印制选票和票箱,规范设置投票场地,悬挂会标等事宜。 

  (4)投票选举。召开居民代表会议,选举大会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每个正式候选人都要进行竞职演讲。工作人员做好选票发放、讲解、填写、投票及开箱验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公开唱票、计票、当选的确认,并宣布选举结果。 

  (5)选举结束后,封存选票和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告单一式三份,分别报区民政局、所属街道办事处备案、居民委员会留存一份备查。 

  3、完善机制阶段 

  新一届社区委员会产生后,要及时做好成员分工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修订完善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好社区居委会3年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换届选举的各种材料要及时归档立卷。 

  4、总结验收阶段 

  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抓好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上岗培训。换届选举结束后,各街道要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于8月1日前报区民政局。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小组。 

  组 长:  刘俊玲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春祥 区委副书记 

          于荔欣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李子臣 区民政局局长 

          王伟华 区财政局局长 

          许占奇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韩冬柏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杨  华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  砚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陆  敏 区司法局局长 

          孟昭士 铁西公安分局局长 

          陈  湖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  思 区民政局副局长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子臣兼任。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纳入日程。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位置,纳入日程,抓紧抓好,并成立相应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严格依法制定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并组织力量搞好检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是社区换届选举的直接组织者和指导者,必须高度负责,严肃对待,对那些复杂的社区、重点社区要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进行化解,对在换届选举中营私舞弊,违法操作,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哪里出现问题追究哪里的领导责任。对破坏选举的,要依法查处。 

  2、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区社区换届工作在区指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强化宣传力度,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真正负起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责任,完成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3、严格程序,依法选举。各街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吉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操作规程》规定的法律程序,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民主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居民信任,模范遵守法律,热心为居民服务,办事公道的人选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务实的社区干部队伍,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和城市基层政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