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铁西区2017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铁西区2017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铁西区2017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工作方案
按照四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2017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管控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巩固空气质量和维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禁烧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禁烧秸秆的相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焚
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和资源浪费,力争实现秸秆“零禁烧”,防止春季期间重污染天气的发生。
1.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的禁烧意识。
2.引导农民对秸秆进行青贮或粉碎还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3.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堆放在重点道路两侧。
4.设立监控岗,把任务落实到人和地块,严防严控,重点抓好城市周边、高速和国道两侧、铁路沿线重点区域的监控,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杜绝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村要利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标语。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禁烧秸秆课堂教育课,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强化农民群众禁烧意识。农作物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各村要站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对秸秆焚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小,措施不能减弱,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今年春季秸秆禁烧。
(二)强化组织清运。平西乡政府要划定秸秆禁止堆放区,在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均不可堆放秸秆。各村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安排好重点区域范围内秸秆清运工作,每个村都要指定秸秆临时堆放点,杜绝在重点区域和重要路段两旁堆放秸秆。
(三)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无视法律、法规焚烧秸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对反复教育不改的,要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违规堆放秸秆造成火灾隐患、尚未造成损失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因过失引发火灾或故意放火造成重大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明责任。区政府成立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的副区长任组长,农林水利局和平西乡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书记为成员。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平西乡乡长兼任。各村书记为本村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巡查监管专职巡逻队员不得少于5人。实行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地块、包户,责任到户、到人。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实行秸秆禁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秸秆禁烧工作情况。
(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禁烧秸秆工作列入对各村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对禁烧工作措施不力、玩忽职守,被省、市环保部门检查发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给我区造成负面影响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严肃进行问责。对禁烧工作中恪尽职守,成绩突出的部门、村将给予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