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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09-03037
分  类: 政府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9年04月02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发〔2009〕3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4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09-03037 分  类: 政府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9年04月02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发〔2009〕3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4月02日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制度》的通 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

  现将《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的管理,为公众网上获取信息与办事提供方便,促进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结合铁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网站是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各部门、平西乡人民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职能范围内的信息管理维护。

  第二条 网站在互联网上注册的英文域名为“www.sptxq.gov.cn”,中文域名为“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网站版权归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所有,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网站坚持“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第四条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平西乡人民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网站信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平西乡人民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网站信息建设与管理工作由区政府各部门、平西乡人民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网站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区政府各部门、平西乡人民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网站“政务公开”、“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专栏中相关信息的提供。

  第六条 对上网资料建立严格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积极组织,严格把关。区政府各部门、平西乡人民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网站主管领导对本单位信息维护工作负全责。上网资料电子文本上传至sptxzfb@163.com。上网资料纸制文本需经经办人和主管领导签字。

  第七条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应发布的内容:

  (一)政府机构职能、领导名单、办事程序;

  (二)政府规定和规范性文件;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四)政府工作报告;

  (五)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六)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七)政府重大决策事项;

  (八)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九)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其他监督检查情况;

  (十一)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十二)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十三)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条 上网信息坚持“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区政府各部门、平西乡人民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

  第九条 除法定保密事项外,政务信息必须进行网上公开,网站为公众提供查询指引窗口,允许免费查询、下载。

  第十条 网站应根据服务内容,积极开展网上办事。建立网上互动信息接收、处理、反馈机制,区政府各部门、平西乡人民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须确定专人负责网上办事、投诉、咨询、意见和建议等事项的处理。

  第十一条 网站建设、运用、管理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凡出现泄密事件、因发布信息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都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政府网站的动态信息内容必须天天更新,静态资料要定期更新,信息内容要广泛、真实、健康且具有使用价值。区政府各部门、平西乡人民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的文件、决定、公告、规划以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活动(涉密的除外),凡需向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告知的,必须及时发布。

  第十三条 网站发布的信息、资料等实行一支笔审签把关制度,审签人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网络信息保密的规定审核上网信息,审签原件要长期保存。未经审签的信息、资料等一律不准录入上网,否则将严肃追究网络管理人员和网上信息录入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上网发布信息的密码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使用,严防密码丢失和密码外流。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