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铁西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7-08560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13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西区2017年秸秆焚烧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7〕59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7-08560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13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西区2017年秸秆焚烧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7〕59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3日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铁西区2017年秸秆焚烧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部门:

  《铁西区2017年秸秆焚烧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铁西区2017年秸秆焚烧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平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市联动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意见》,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四政办明电〔2017〕59号)要求,进一频道开展我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巩固空气质量,维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禁烧目标,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平西乡人民政府及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严明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做好全区春、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并确定平西乡为秸秆禁烧区,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

  1.通过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禁烧意识。

  2.引导农民对秸秆进行青贮或粉碎还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3.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堆放在重点道路两侧。

  4.设立监控岗,把任务落实到人和地块,严防死守,坚决杜绝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的发生。

  5.坚持“日汇总、周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汇总上报工作动态,总结典型经验。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要利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标语。在中小学生校开展禁烧秸秆课堂教育课,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强化干部群众禁烧意识,彻底扭转农民露天焚烧秸秆的陋习,确保我区农村在空中不见硝烟,田地不见黑斑,引导和形成我区农村科学种田、文明种田新风采。我区禁烧区约有12万亩秸秆,各行政村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和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对秸秆焚烧工作的重视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小,措施不能减弱,投入不能减少,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今年秋季秸秆禁烧。

  2.强化措施,组织清运。平西乡人民政府要划定秸秆禁止堆放区,在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均不可堆放秸秆。各村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安排好重点区域范围内秸秆清运工作,每个村都要指定秸秆临时堆放点,解决和杜绝在重点区域和重要路段两旁堆放秸秆问题。

  3.依法打击,形成震慑。对无视法律、法规焚烧秸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罚处。对反复教育不改的,要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违规堆放秸秆造成火灾隐患、尚未造成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对因过失引发火灾或故意放火造成重大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要坚决管住第一把火,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形成震慑。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区政府、平西乡人民政府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逐级落实禁烧责任。平西乡人民政府要制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方案,印发通告各村张贴,发放明白纸,每个村至少悬挂2条宣传条幅,在田间地头树立禁止焚烧和堆放秸秆标志牌,用各村高音喇叭进行广播,展开大密度宣传,做到禁烧秸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秸秆青贮,粉碎还田和组织清运阶段(10月中旬—2018年4月下旬)。玉米收获开始后,各村要积极组织农民青贮、加工,积极推广免耕机械化栽培技术模式,粉碎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做到谁收割、谁清运出秸秆禁止堆放区。

  3.严防死守和集中查处阶段(2017年10月中旬—2018年4月下旬)。集中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对大量堆积和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4月下旬)。对禁烧秸秆工作进行评查考核,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禁烧秸秆工作好、效果明显的村给予表扬,对禁烧秸秆工作差、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四、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严明责任。区政府成立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区长任组长,农林水利局和平西乡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平西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乡长兼任。平西乡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各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本村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职巡逻队员不得少于5人,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并且分片包干,严防死守,村干部包地块、包户,责任到户,责任到人。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及时发现和制止焚烧秸秆行为。

  2.严格考核,严肃追责。区政府督查室、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分局和区监察局将成立禁烧工作督查组,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强化督查督导,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同时,禁烧秸秆工作列入对各村考核的重点内容,对禁烧工作措施不力、玩忽职守,被省、市环保部门检查发现大面积秸秆焚烧,造成负面影响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