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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7-08549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05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7〕3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7-08549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05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7〕3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05日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铁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铁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铁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7〕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坚决完成好市政府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改革创新、明晰责任、严格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铁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组织领导。区安委会视情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的《铁西区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四铁西发〔2016〕18号)、《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四铁西政发〔2015〕4号)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的协调调度。区安委会将根据综合治理工作不同阶段任务目标,对各相关部门进行督查。

  区安委会成立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领导机构,负责推进本部门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17年6月开始至 2019年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6月中旬)。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动员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6月下旬至2018年3月为深入整治阶段;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为深化提升阶段)。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目录(以下简称《涉及危化品行业目录》),认真组织排查本部门分管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城镇燃气输配使用等环节、领域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涉及危化品行业目录》中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业及单位认真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3.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依据国家公布的高危化学品目录、重点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区安监局、区经济局、铁西公安分局、铁西环保分局、铁西交警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4.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落实各行业部门属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依托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平台,实现安全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5.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的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区安监局牵头,铁西环保分局、铁西公安消防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6.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监管。(铁西公安分局牵头,区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7.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系统监管。厘清部门职责范围,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具体内容,消除监管盲区。(区安监局、区编办牵头,区法制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8.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并实行危险化学品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增补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区安监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9.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四)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0.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督促企业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吸取近年来国内外化工企业重特大事故教训,突出国家最新制修订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油气输送管道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和内部安全布局等相关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工作。(区安监局、区经济局、铁西公安分局、铁西环保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1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积极采取扶持措施,鼓励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选树一批典型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2.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13.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4.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按照省安委会发布的《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吉安委〔2016〕1号)及其补充规定,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区安监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济局、铁西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铁西国土分局、铁西环保分局、铁西工商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15.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督促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的定期巡查,纠正违规处置行为,查处违法事件,督促相关企业及单位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铁西环保分局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五)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16.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执行上级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75%的目标,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17.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力量的培育,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8.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防范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鼓励化工企业积极履行国际劳工组织《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第174号),借鉴采用国际安全标准。(区人社局、区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19.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依托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积极配合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数据库建设,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济局、铁西环保分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卫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20.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含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建设。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21.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制定更加规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完善现场处置程序,探索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有序施救,有效防控应急处置过程风险,避免发生次生事故事件,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区安监局牵头,铁西公安分局、铁西环保分局、铁西公安消防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2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利用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加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方面的投入。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方法。(区财政局牵头,区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3.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能力建设法规标准,依托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规范救援队伍的指挥调度、装备配备和训练考核,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机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及处理能力建设。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将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纳入统一调度体系。(区安监局牵头,区财政局、铁西环保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4.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积极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相关预案衔接。(区安监局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

  25.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建立定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公众开放日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正面主动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区安监局牵头,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于2017年6月底前将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于每季度的第1周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部门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