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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7-08541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7〕11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7-08541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7〕11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01日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巩固国家义务教育

  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铁西区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四平市铁西区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

  基本均衡区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通知》(教督〔2012〕3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吉政教督委办字〔2014〕3号)要求,2015年9月,铁西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正式通过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评估验收。为进一步巩固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优质均衡迈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位学生发展为目标,统筹教育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进一步推动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复评为契机,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狠抓薄弱环节,注重巩固提高,采取有效措施,在2015年的基础上,努力使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按时入学并合格毕业,区域内学校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达到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并均衡发展,确保高标准通过国家督导委员会对我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的复评认定。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教育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铁西区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善斌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申洪业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姚景明   区教育局局长

  李晓芹   区财政局局长

  李远航   区编办主任

  徐  辉   区发改局局长

  杨  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彦飞   区文体局局长

  张  臣   区卫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巩固办”),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姚景明同志兼任,负责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

  全面总结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果,查找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提高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和质量。根据检查要求,重点抓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公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程度调查等四个方面工作。

  五、工作步骤及时限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20日)。

  1.成立工作机构,制发工作方案。成立铁西区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印发铁西区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实施方案等;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措施。

  2.召开动员大会,落实目标责任。召开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并安排部署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复评迎检工作,层层落实目标任务。3月中旬,“巩固办”将检查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区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了解掌握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出台相关措施等情况。

  (二)自查整改阶段(3月21日—5月30日)。

  各相关部门对照本部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职责任务进行自查,总结本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并认真落实整改。

  (三)接受市教育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市级复核。四平市教育督导室对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面复核。认真梳理市复核中指出的主要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区教育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2.查漏补缺,重点督查。

  (四)接受国家督导委员会复检评估(8月20日—9月30日)。

  1.8月20日前,各相关部门和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检查要求,完成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资料准备工作。

  2.8月30日前,全面完成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接省、国家督导检查材料准备。汇总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各项迎检档案资料、报表,完成相关文件资料编辑工作,形成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汇报材料,完成文件资料汇编等工作。

  (五)工作总结阶段(9月—10月)。

  1.根据国家督导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向国家教育督导团提交整改报告。

  2.召开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和安排。

  六、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按期推进自查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要建立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严格考核。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供条件保障。要继续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确保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稳中有升。

  (三)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相关部门在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项数据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得扰乱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强化督查整改,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总结经验,做好汇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主要职责,认真总结2015年以来本单位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的巨大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对不良现象也要大胆曝光,使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社会氛围。

  附件:铁西区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

  铁西区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对各相关部门、乡、街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检查督办,及时通报情况,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二、区教育局:负责对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继续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组织实施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小学划片招生的有关规定,促进学校生源相对均衡;配合区编办加强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核定全区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并根据师生比例标准适时调整;配合人事、编制部门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建立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互派教师和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对口支教等教师互动交流机制,实现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的相对均衡;深化课程改革,创新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效。

  三、区发改局:负责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配合教育部门推进改革试验工作;会同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学校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监督、检查、纠正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的行为。

  四、区编办:负责核定教师编制和年度用人计划,负责根据上级统一规定的编制标准和在校学生数核定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

  五、区人社局:及时审批、核报和下达中小学补充录用新教师计划;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结构比例、岗位设置情况,下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做好教师实绩考核工作,落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改善教师待遇;协助建立中小学教师互动交流机制;协助和支持教育部门做好新教师招聘录用等相关工作,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教师培训工作,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六、区财政局:负责根据教育发展需求实际与年度财力增长,确保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落实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标准化建设配套资金。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加强对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经费使用的指导和检查。

  七、区文体局:负责帮助学校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加强书报刊、音像等文化市场的管理,依法查禁淫秽、迷信等有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书报刊物、音像制品;对营业性娱乐场所、游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执行“未成年人不准入内”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游艺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点;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对中小学生开放,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教育基地,开展丰富有益的体育、艺术教育活动。

  八、区卫计局:加强对学校卫生特别是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定适当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定期为学生进行健康检查;监督、指导学校为少年儿童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开展健康教育,落实传染病等疾病预防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