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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7-08507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08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西区2017年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7〕67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7-08507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08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西区2017年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7〕67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8日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铁西区2017年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铁西区2017年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铁西区2017年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冬季清雪工作,确保交通安全和市容整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结合铁西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政府决定对辖区内的主干路和滨河路实施机械化集中清雪,其余街路安排责任单位清雪,逐户签订清雪责任书,实行“雪中除雪、边清边运”的清雪机制,保证天桥、陡坡路、桥涵引道重要部位在雪停12小时内清理完毕,主干路在雪停24小时内清理完毕,次要街路在雪停48小时内清理完毕。

  凡在辖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业户及居民都有清除冰雪的义务,自觉接受划分的清雪任务并服从统一指挥,承担清除冰雪任务的责任部门或单位一把手是清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区住建局是清除冰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要科学制定机械清雪编组及行车路线,确保在降雪后,路面变白即开始实施滚刷清雪作业,及时完成重点路段、露天市场的清雪任务,负责辖区内主次街路的积雪外运,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清雪任务,不留死角,及时外运,确保安全。并联合有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的清雪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组织工作人员、发动居民清除居民区巷路、居民活动场地以及街道、社区门前场地的积雪,堆放整齐,方便出行。

  (四)人行步道上积雪,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主、次街路人行步道由各街道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对沿街单位和商户进行督办,与机械化作业同步,清理到位,清雪要及时、彻底。

  (五)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清雪工作创造安全条件,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违法停车影响清雪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对不服从管理,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清雪人员,确保人身安全。各责任单位要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指挥,避让车辆,维护安全,确保车辆通行。

  各清雪责任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凡是实施人工清雪的人员,作业时要穿戴统一安全标识服装,佩戴爆闪灯,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设专人疏导车辆。

   (六)建立清雪包保责任制,对清雪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包保责任路段,责任到人。各部门要把清雪网格化管理责任上报区清雪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区政府督查室,出现问题直接追究责任。

  (七)区财政局要做好清除冰雪应急资金准备工作。

  二、清除冰雪范围及时限要求

  (一)清除冰雪范围。中央西路、新华大街(北起北河水利桥含桥面、南至303线外环公路)、英雄大路、市府路、迎宾街(北起北河水利桥含桥面、南至师院北街)、紫气大路西段(南湖公铁立交桥至303外环线)、东丰路、师大西街、西郊街、北河西路,天桥(中心线以西)、南湖公铁立交桥(西段)、六孔桥路公铁立交桥中心线以西桥面(含西六孔桥路全程),新华大街公铁立交桥、北迎宾街公铁立交桥,站前广场外围环道(除火车站自管停车场及通道以外)。

  (二)清除冰雪时限。上述路段及天桥、陡坡路、桥涵引道重要部位,要在雪停12个小时内清理完毕,公铁立交桥、隧道、交叉路口、广场及商业步行街实行“雪中除雪、边清边运”的清雪机制,确保雪停后24小时内清理完毕。

  三、清雪标准

  (一)承担清除冰雪任务的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清雪责任书的要求,及时完成责任区内清除冰雪任务,达到无积冰、无残雪、露出地面的标准。在清雪过程中要注意对沿街及绿岛内树木、马路边石等园林市政设施的保护。区环卫处在组织机械清雪时,清雪机械不要紧贴马路边石作业,要至少留出10公分的距离,防止出现破坏边石行为。市清雪领导小组在检查验收时,对出现马路边石破损的现象,要对该路段清雪责任单位按照边石及维修费用价格标准进行处罚。

  (二)街路清除的积雪要及时外运。对向绿岛、树穴内堆放积雪造成树木死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吉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处以树木价值10倍的罚款。

  (三)发生特大降雪,积雪、积冰影响交通,由区清雪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及时组织清雪力量,调配机械设备,清运冰雪。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院内积雪倾倒在街路上或垃圾点内,要将清除的积雪及时外运至指定场地。对随意将院内积雪倾倒在街路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大雪以下等级(降水量<4mm),实施绿色清雪作业,原则上禁止使用融雪剂;大雪(降水量>4mm)以上等级,根据降雪量按市里统一要求适量使用融雪剂保证积雪不压实、不粘结,积雪成粉状。对未按要求私自使用融雪剂的单位和个人,除进行通报批评外,并处1万至5万元的罚款。

  四、具体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单位)要把冬季清雪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区委宣传部要具体负责清雪宣传报道工作。每次雪停之后,宣传工作要和清雪工作同步启动,对领导带头清雪、行动快、效果好的部门(单位)予以表扬;对清雪不力的部门(单位)要公开曝光。

  (二)严肃工作纪律。按照“以雪为令,全员出动,道路优先,确保畅通”的要求,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业户及居民要保证雪停后24小时内主干路积雪全部清完,次干路48小时内清完。对雪停后没有行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清除冰雪任务的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要在新闻媒体上向全市人民公开检讨,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坚决杜绝使用工业盐、融雪剂除雪,对私自使用融雪剂、工业盐的单位和个人,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三)严格落实清雪责任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巷路的积雪由沿街商户、住户按“门前三包”要求自行清除。要逐单位、逐户签订清雪责任书,各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体业户必须无条件承担清雪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主动承担清雪任务,带头清除冰雪。

  (四)对拒不签订清除冰雪责任书的单位或个人,区住建局要下达清雪责任路段认定书,责令改正。对每次清雪行动中未达到清除冰雪标准的,责令限期清除;在限期内仍未按要求完成清除任务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按照每场雪1元/平方米标准,对责任单位清雪分担区面积收费,用于清除道路积雪。

  (五)严格监督检查。区政府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清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进行书面通报。对清雪不积极、质量不合格路段的责任单位要按照《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六)对拒绝、阻挠、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及清雪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驻平部队对城区的清雪工作要继续给予大力支持,除按时完成责任路段的清雪任务外,还要积极争取帮助共建单位完成清雪任务。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冬季清雪工作,成立铁西区清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湖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辛凤伟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时险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洪波    区住建局局长

  李晓芹    区财政局局长

  曲兰兰    地直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志    仁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  雷    英雄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志宏    北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世彤    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东    铁西交警大队大队长

  蔡伟彬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王立国    区政府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郑洪波(兼)

  副主任:高  健(兼)李筱鹏(兼)

  各责任部门(单位)也要成立清雪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清雪的组织、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