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落实“菜篮子”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铁西区落实“菜篮子”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四平市铁西区落实“菜篮子”考核实施方案
按照《四平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全面抓好我区“菜篮子”工作,努力实现“菜篮子”生产能力增长、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作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市场供应的有效手段,加大支持力度,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不断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
二、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
四平市铁西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善斌 区 长
副组长: 陈 湖 副区长
成 员: 时险峰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 辉 区发改局局长
韩金梅 区经合局局长
吕文波 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李 达 区畜牧局局长
王 峰 区住建局局长
张 臣 区卫计局局长
刘伟红 区环保分局局长
马永田 区食安办主任
栗 兵 区国土分局局长
石 彤 区工商分局局长
倪晓清 区财政局局长
王德勇 区蔬菜办主任
牟正兴 区交通管理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蔬菜园艺特产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蔬菜办主任王德勇兼任,配置信息科工作人员为专职人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菜篮子”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分解落实年度“菜篮子”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农林水利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卫计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步伐,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
三、任务分工
(一)提高产品生产能力
实施设施蔬菜提升工程,继续实行新建设施蔬菜基地奖补政策,加快国家和省、市蔬菜标准园创建以及蔬菜工厂化育苗厂建设,加快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加快蔬菜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加大设施蔬菜种植政策性保险,促进全区蔬菜生产水平提升。确保年度棚膜蔬菜建设达到任务指标,年度蔬菜产量达到前三年平均值以上(责任单位:区蔬菜办),年度猪肉或牛羊肉产量达到前三年平均值以上(责任单位:区畜牧局),年度水产品产量达到前三年平均值以上(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利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分局)
(二)提升市场流通能力
合理规划布局“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平价店。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物流中心和合一冷链综合体服务功能,推进蔬菜、畜禽、水产品集中交易,加快市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增强市场保障能力,构建“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设中小型冷藏设施,加强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送设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运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强化产销衔接功能,以“农超对接”等为抓手,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以及学校、酒店、大型企业等终端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对接,提高蔬菜零售环节产销对接比重,降低营销费用。
1.合理规划布局批发市场。对全区“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责任单位:区经合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
2.加强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区“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建设和管理,合理布局批发市场场地,保证市场交易厅(棚)、冷藏保鲜等设施齐全。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检测,确保市场管理规范、收费合理。推进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责任单位:区经合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农林水利局、区蔬菜办、区畜牧局、区交通管理处)
3.加强零售网点建设。区“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含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平价商店)密度合理,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4个以上“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责任单位:区经合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
(三)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大质量安全监管投入,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以及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强化检打联动机制,依法查处使用禁用物质的生产、销售行为,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加强基地环境、水源、水域、农业投入品的综合监管,完善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建立生产销售台帐,构建源头备案、过程监督、抽查检验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强化“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
1.落实质量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在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大力支持。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力度,每年配合市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2次以上,监督抽查中发现使用禁用物质的跟进开展执法。强化检打联动机制,监督抽查使用禁用物质的产品。(责任单位:区蔬菜办;配合部门:区农林水利局、区畜牧局、区食安办、区环保分局、区卫计局)
2.提高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年度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平均值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蔬菜办;配合部门:区农林水利局、区畜牧局、区食安办);建立批发市场、菜市场、超市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并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区经合局;配合部门:区农林水利局、区蔬菜办、区畜牧局、区环保分局、区卫计局)
(四)建立调控保障机制
不断健全“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体系,加强完善生产扶持政策,市场流通政策,消费者补贴政策,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加强“菜篮子”产品价格波动的统计监测,建立“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加强“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发布平台建设,强化舆论引导,保障市场稳定。
1.加强生产扶持政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责任单位:区蔬菜办;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区经合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畜牧局)
2.加强市场流通政策建设。强化协调配合,创新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促进产销对接,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责任单位:区经合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交通管理处、区农林水利局、区蔬菜办、区畜牧局)
3.实施消费者补贴政策。创新调控政策,积极引导市场经营者在价格过高时降低或减免进场费,及时发放低收入人群补贴。(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蔬菜办、区畜牧局、区经合局)
4.加强市场供求调控。区政府制定《“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确保极端天气时重要“菜篮子”产品不断档、不脱销。(责任单位:区蔬菜办;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5.加强产品储备制度。建立重要“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根据“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耐贮蔬菜、肉类的储备品种和数量,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并实施。(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蔬菜办、区畜牧局、区经合局)
6.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发布平台建设,建立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构建监测指标体系,开展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农林水利局、区蔬菜办、区畜牧局、区经合局)
附件:四平市铁西区“菜篮子”考核工作评分及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