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铁西区“大棚房”问题专项 清理整治整改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铁西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铁西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8〕45号)和《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明电〔2018〕39号)和国家、省大棚房问题整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会议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确保全面清理、彻底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在清理整治后,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功能。
2.坚持全面整改原则。对清理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区分类别,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完成时限。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把握分寸”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在本次整改中,对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要予以拆除整治;对农民自建自用并且用于农业生产的看护房,也要予以规范,要防止形成“第二宅基地”。
三、工作目标
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改行动为契机,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实现土地合理利用,规范看护房等配套设施面积,促进棚膜园区良性发展,实现经济与耕地和谐共赢。
四、领导小组
为加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工作,成立铁西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善斌 区 长
副组长:刘中文 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益民 副区长 铁西公安分局局长
陈 湖 副区长
成 员:王德勇 区蔬菜办主任
吕文波 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辛凤伟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栗 兵 铁西国土分局局长
郑洪波 区司法局局长
黄跃林 区信访局局长
王 峰 区住建局局长
王 拓 平西乡乡长
杨 慧 区委宣传部副局长级领导
谢 海 区发改局副局长
范文才 铁西公安分局副局长
纪东风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永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贺 区人社局副局长
崔 畅 区食安办副主任
刘锡春 铁西国土分局副局长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副区长陈湖同志兼任。
五、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取得实效。
1.平西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对统计大棚房详实数据再核实,要做到掌握每一处违规大棚房情况;指导各村统计工作,汇总上报区业务部门,遇到问题及时和区业务部门沟通。
2.铁西国土分局负责违规整治。对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明确划分,按照时间节点、违规性质,依据相关法律确定整改方式;所有拆除整治工作要于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
3.区蔬菜办负责指导乡、村摸清棚室底数,对棚室及其附属设施做出鉴定,整理清单汇报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及时对乡、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4.铁西公安分局、区信访局负责制定维稳应急预案;
5.区纪委监委负责对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6.其他成员单位负责积极配合参与专项行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六、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1.条子河村三组村民王凤平家二层看护房。在大棚看护房上面搭建的鸽子房,按照相关要求,必须拆除,拆除工作在12月15日前完成。
2.九间房村三组杨国民家二层看护房。经国土部门核实,该房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发展长平经济走廊号召,建于2002年,从事育苗、生产、设施、设备用房,不超相关规定面积,不在大棚房清理范围之内,不需要整改。
3.看护房超标。九间房村沿102线当时是市里为了发展长平经济走廊,号召村民建设棚室园区及配套设施,以及其他村农民自建自用并且用于农业生产的看护房,主要是对面积逐步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