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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4-05663
分  类: 机构职能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4年01月2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4〕1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1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4-05663 分  类: 机构职能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4年01月2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4〕1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1月27日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四平市铁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7日 

   

    

四平市铁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四平市铁西区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函》(四政函[2014]11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整合设立四平市铁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审核意见》(吉编行函[2014]3号)的文件精神,设立四平市铁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为铁西区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将铁西区委办公室、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铁西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铁西区政治协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机关事务行政管理、机关财务管理职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担的机关后勤保障、接待服务、机关食堂、机关报告厅等公用设施管理职责,区住建局承担的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职责划入四平市铁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划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区直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相关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三)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的权属登记申请、使用调配和大修维护等工作。 

    (四)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拟定本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负责本级公务接待工作。 

    (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订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区机关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协调机关驻地的社会综合治理、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 

    (八)负责管理指定范围的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礼金。 

    (九)加强对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指导并组织全区机关后勤人员岗位培训,对机关后勤改革进行业务指导。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资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行政科、安全保卫科。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文秘档案、通信、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发布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研究拟订区直机关事务改革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相关制度及区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区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局机关文字综合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区直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职工培训、考核和技能考评工作。 

  负责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管理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礼金;加强对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资产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经费管理、职工住房补贴经费管理、离退休经费、会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对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业务进行指导;拟订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区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负责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的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承担和委托区直有关单位对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与调剂等工作。 

  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公共机构节能科(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 

    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研究拟订和贯彻落实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的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区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公共机构节能年度政府绩效评估工作。 

  负责拟订区直机关公务用车规定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等项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进区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四)行政科 

    负责区直机关基础设施、财产物资的管理;负责区直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区直机关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区政府家属楼物业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有关区直机关驻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工作。 

    负责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的机关事务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工作;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的权属登记申请、使用调配和大修维护等工作。 

  负责本级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区直机关食堂及机关综合报告厅管理工作。 

  (五) 安全保卫科 

    负责区直机关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与直属单位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对上访人员劝阻、疏导工作,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负责区直机关值班值宿工作。 

  四、人员编制 

    新组建的四平市铁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编制15名(从区政府办公室连人带编划转行政编制3名,从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划转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从区德龙幼儿园划转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同时连人带编划入区政府办公室的6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和区委办公室的5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 

    核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 

  五、其他事项 

    (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制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区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 区财政局管理的区政府采购中心调整为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其经费渠道、机构规格、领导职数不变。 

    (三)区德龙幼儿园2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划转4名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后,执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 

    (四)区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担的机关后勤保障、接待服务、机关食堂、会议室等公用设施的管理职能划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及人员划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后,不再保留四平市铁西区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抄送:区委各部门,纪委办公室,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四平循环经济示范区。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4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