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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8-07945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24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西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8〕66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18-07945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24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西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18〕66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4日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铁西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铁西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西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高质量推进全区“四好农村路”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补短板、强管养、提服务、促发展,扎实推进全区农村公路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农村交通运输供给能力。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我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从大规模建设向提质增效、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通过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实现我区 6个100%,即各级管理机构经费纳入同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全区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合格率达到100%、全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设置率100%、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经费纳入财政率100%、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比例100%。 

  (一)以提质为核心建设好农村公路 

  实施规模以上自然村通畅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突出高标准建设,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为后期的低成本养护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全力建设“幸福小康路”。坚持目标导向,加快实施重点自然屯通硬化路工程,优先保障2个贫困村屯交通扶贫脱贫项目,推动农村公路进村到户,切实做到精准投资、精准施策。以交通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为起点,带动农村粮食深加工、客货运输、特色旅游等产业的发展;二是持续实施“特色致富路”。推动农村公路“外接内联、互通成网”,为发展旅游、集聚人流、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条件。2020年建成以国省干线为主干,以县、乡、村级公路为支线全方位连接的公路网络,农村公路将成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助推器;三是精心打造“平安放心路”。坚决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始终把质量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实施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标准化建设管理体系,确保工程依法合规建设。要落实以“品质工程”为导向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工程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严格落实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积极创建“绿色品质路”。以“实、安、绿、美”为重点,突出“实体质量、功能质量、外观质量、服务质量”均衡发展。注重功能完善,根据旅游、客货运输等需求,设置停车区;注重绿色环保,加强自然地貌、原生植被、表土资源、湿地生态,因地制宜做好绿化美化工作。 

  (二)以创新机制为重点管理好农村公路 

  着眼“体制落地、机制落地、政策落地”,建立健全区、乡、村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一是构建行业管理体系。区级公路管理机构履行农村公路管理职能,平西乡人民政府要专门设置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路长制”覆盖率及有效履责率达到100%,区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区域农村公路总路长,乡级政府、村民委员会主要领导为辖区农村公路路长,各级路长对所管辖农村公路负总责。区、乡政府通过制定本辖区“路长制”实施细则,指导村民委员会形成路长制工作机制,同时对每条农村公路逐一明确具体路长负责,并通过在路侧设置公示牌等方式对社会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构建法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深化农村公路制度改革,促进权责匹配,构建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推行区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模式,建立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体系,严厉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的行为,对公路及其设施造成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复或者依法赔偿。区级政府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划定农村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依法做好用地确权工作;三是构建智能监管体系。利用“互联网+”和农村公路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农村公路区级智能监管平台及出行信息发布平台;四是构建质量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质量监管体系,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快建立区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明确质量监管职责、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项目(中修、大修和新改建项目)保修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县级和乡级公路保修期为3年,村级公路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施工单位不能修复的,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修复,修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以有路必养为目标养护好农村公路 

  突出“路况优良、路面整洁、边沟通畅、路容绿美”,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目标。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列养率保持在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通乡、通村破损老旧路维修,实施乡道安防工程,基本完成公路隐患路段整治任务。全力抓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全面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按照“以区为主、分级负责、行业指导、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一是要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区政府按照政府投资为主、多元筹资为辅的原则广泛筹集资金,根据当年农村公路养护需要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确保日常养护资金需要,并随农村公路里程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从2019年起,区政府要按照县、乡、村级公路每年分别不低于25000元/公里、10000元/公里、5000元/公里标准安排小修保养资金。省依据年度督导考评结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成绩优秀、良好、达标的县(市)区分别按上述标准的40%、30%、20%予以奖励性补助;同时市政府将在此基础上,对优秀、良好、达标的县(市)区分别给予1500元/公里、1000元/公里、500元/公里的奖励性补助;二是推进养护模式改革。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形式,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向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积极探索统筹建设和养护一体化、专业养护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养护模式;三是全面完成旧路改造。要确保完成通乡、通村的破损老旧路维修改造任务,统筹推进其他破损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四是切实加强预防养护。牢固树立“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加强路况巡查和公路桥涵检测评价,积极推广智能化快速检测技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下达修补任务;加强桥涵日常维修养护,确保桥涵安全运行;强化路面小修保养,做到裂缝及时清灌、坑槽和啃边及时修补、网裂和断板及时处置,避免小病害变成大病害,小投入变为大投入;及时采取微表处、稀浆封层、碎石封层等预防性养护措施,达到“低投入、高效能”的养护效果;五是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合力抓好农村公路安全整治工作。加强公路安防设施检查,经常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发生自然灾害、极端气象等情况时,及时进行专项检查并更新相关设施,确保公路交通运输畅通。加快“急弯陡坡、临水、穿越村镇和学校、平面交叉”等危险路段隐患综合治理,。全力做好路面路肩排水和除雪防滑工作,确保农村公路保持安全运行状态;六是全面整治路域环境。区公路管理机构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疏通边沟等排水设施,加强绿化美化,常年保持路面整洁、无杂物,排水畅通、无淤积。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离、路宅分离。 

  三、区直有关部门职责 

  1.公安部门:协助交通部门加强涉路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资金,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保障机制,协调“路长制”相关资金政策落实,监督资金使用。 

  3.国土部门:加大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用地和私自挖沙取石的查处力度。 

  4.农业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公路两侧林地保护和管理,指导、监督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造林。 

  5.农资部门:协助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土地确权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25号)精神,坚持政府主导, 成立“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制定切合本区实际的“四好农村路”推进工作方案,摸清现有底数,超前细致规划,完善农村公路工作机制,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任务清晰、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重大问题联合协商、重大政策联合制定、重点环节联合督查的协同工作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区、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作用,激发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 

  (二)搞好资金保障。要全面落实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实现公共财政投入的机制化、常态化,农村公路管理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参照省级资金保障模式将农村公路养护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同时,统筹协调使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整合林业、国土、旅游等涉农资金,积极吸纳和利用社会资本,合力共建美丽乡村“四好农村路”。 

  (三)加强创建宣传。要把“四好农村路”宣传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搜集整理新闻素材,通过经验介绍、专题报道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现代媒体,推荐本地具有示范意义的“四好农村路”典型作法和经验, 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同时还要总结好、宣传好“四好农村路”在服务脱贫攻坚、服务全面小康、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和典型事迹,为“四好农村路”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跟踪调度督导。铁西区“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全区“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工作。根据工作方案和目标规划,对各乡、村“四好农村路”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调度、适时督导,原则上区级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督导采取全面督导、重点督导、专项督导等形式。乡、村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在督导通报规定的期限内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报送整改进展和整改成果。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力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严肃问责。 

  (六)纳入绩效考核。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逐级建立起区对乡、乡对村的考评体系,将“四好农村路”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