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铁西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四平市铁西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载体,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目标,选树先进典型,加强示范引领,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向更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先行保障作用。
二、创建标准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应符合《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办法》及《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确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区成立了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四好农村路”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坚持以本地农村公路发展主要目标和突出问题为导向,制定了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方案,出台了促进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措施,“四好农村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建立完善督导考评体系,将“四好农村路”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二)完善体制机制。农村公路管理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区级和乡级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建立健全村级管理议事机制。落实区级质量监督管理职能。爱路护路的乡(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区、乡(镇)政府制定本辖区“路长制”实施细则,“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
(三)建设好农村公路。推进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加快改造,完成重点自然屯通硬化路托底目标,积极推进“交通+特色产业”扶贫,重点实施能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实现重点工业园区、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4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有等级公路连接,农村物流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对外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构建区、乡、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网络,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能力。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了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农村公路安防设施逐步完善,危桥总数逐年下降,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
(四)管理妤农村公路。严格执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规章。推行区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模式,建立区有管理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管理体系。建立农村公路区级智能监管平台,动态完善“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空间信息库、属性信息库。开发应用手机APP,发现问题及时上传、及时解决,实现对管养道路的动态监管。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划定农村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依法做好用地确权工作。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离、路宅分离。
(五)养护好农村公路。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在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优、良、中等路总比例不低于75%。2020年全面完成通乡、通村破损老旧路维修改造工程。既有危桥维修改造率达到100%,基本完成县、乡级农村公路隐患路段整治任务。积极探索统筹建设和养护一体化、专业养护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引导、支持群众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创造公益岗位,对专业性不强的管护工作吸纳沿线群众和家庭参与,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养护工作,让贫困人口在参与中直接受益。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整治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常年保持路面整洁、无杂物,排水畅通、无淤积。
(六)运营好农村公路。推进城市与农村客运融合发展、客运与货运物流融合发展、交通与各产业融合发展。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级及以上水平。建立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审核机制,保障建制村通客车“开得通、留得住”,确保农村客运持续提供服务。区、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生产生活资料进城下乡便捷高效。
三、工作程序
四平市铁西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按县级自查申报、市级初检审核、省级复核评定和命名确定的程序进行。区政府于每年初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办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发展条件,制定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的“四好农村路”自查评估工作并形成申报材料,并于10月15日前由区政府报市级政府审核,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县级政府书面申请、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满足创建条件证明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脱贫攻坚战、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区政府作为创建主体, 在市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监督指导。区政府加强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指导,加强典型选树培育,确保示范效果, “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健全示范县复审制度,对示范县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三)加强示范引领。及时总结和推广“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典型经验交流、培训讲座、专题宣传报道等多种方式,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领“四好农村路”向高质量发展。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强化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宣传,形成全社会支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的氛围,示范县年度总结材料每年12月20日前,经市级政府审核后,上报省“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总结材料主要包括“四好农村路”工作开展情况、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工作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