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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20-08966
分  类: 权责事项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西区推进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20〕2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20-08966 分  类: 权责事项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西区推进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铁西政办发〔2020〕2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铁西区推进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铁西区推进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西区推进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


  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推进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推进全国文明城创建,提升全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为老年人做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立足老年人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让老年人服务照顾看得见、摸得着,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基本原则

  1.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党委和政府在统筹规划、示范引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职能部门与社会力量协同合,开展多元化照顾服务。

  2.突出重点,适度普惠。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细化照顾服务项目,合理确定照顾服务的对象、内容和标准,兼顾不同年龄特点,重点关注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3.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引导和推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坚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

  三、重点任务

  1.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低保家庭成员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5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落实部门:区民政局)

  2.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基本生活标准参照不低于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失能老年人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处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成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档制定,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0%、20%和35%确定发放。(落实部门:区民政局)

  3.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老年人,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给生活护理补贴。对生活困难的残疾老年人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落实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财政局)

  4.实施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按照《四平市推进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80-89周岁享受低保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落实部门: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5.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补贴制度。每建一所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市级财政给予建设补贴3万元,区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每年适当给予运营补贴。(落实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6.推进敬老爱老服务常态化,以“敬老月”活动为载体,开展走访慰问及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为老服务氛围。(落实部门:区卫健局)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落实部门:区卫健局)

  8.床位数在100张以内的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随时提供诊疗服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在院内设立医务室,聘请具有职业资格的医师、护士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实现“养中有医”。(落实部门: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9.按照《四平市推进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户籍在我区域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成员发放特别扶助金。发放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成员每人每月43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成员每人每月560元。(落实部门:区卫健局)

  10.老年人可根据本人意愿投靠子女落户城镇,子女户口发生迁移的,老年人可同时办理户口随迁。迁户老年人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落实部门:区公安分局)

  11.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将老年人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扩大到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将老年人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落实部门:区司法局)

  12.为照顾老人的家庭成员和养老服务人员提供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落实部门:区人社局)

  13.鼓励在乡(镇、街)、社区(村)建立老年学习网点,向老年人免费开放老年教育资源。(落实部门:区教育局)

  14.探索社区老年人网络学历教育试点工作。鼓励各类教育机构为老年人开展学习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服务。(落实部门:区教育局)

  15.文化馆、平西乡、各街道免费对老年人开放,定期举办各类适合老年人参加的培训班。(落实部门:区文旅局、平西乡、各街道)

  16.在公园、广场、绿地、社区周边空地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时,应为老年人健身提供方便条件,各类体育场馆要面向老年人开放。(落实部门:区文旅局、平西乡、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