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铁西区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铁西区2019年城区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铁西区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冬季清雪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整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2019年市区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政府决定对辖区内的主、次干路和滨河路实施机械化集中清雪,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实行“雪中除雪、边清边运”的清雪机制,保证天桥、紫气大路高架桥、东丰路高架桥、陡坡路、桥涵引道重要部位在雪停12小时内清理完毕,主干路在雪停24小时内清理完毕,次要街路在雪停48小时内清理完毕。
(一)凡在辖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业户及居民都有清除冰雪的义务,自觉接受划分的清雪任务并服从统一指挥,承担清除冰雪任务的责任部门或单位一把手是清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将清雪责任单位进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包保责任路段,责任到人,要在雪停后1小时内上路到岗,各部门要把清雪网格化管理责任上报区清雪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区政府督查室,出现问题直接追究责任。
(三)区住建局是清雪工作的主管部门,要科学制定机械清雪编组及行车路线,确保在降雪后,路面变白即开始实施滚刷清雪作业,完成重点路段、露天市场的清雪任务,负责辖区内主次街路的积雪外运,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清雪任务,不留死角,外运及时,确保安全,并对各责任单位的清雪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区执法局要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工作,每场降雪前要提前通知和督促沿街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商户做好清雪准备工作,清除门前积雪要与环卫工人同步,避免造成环卫工人重复清雪现象发生,并将门前积雪堆放至马路边石15公分以外位置,便于清雪机械装载运输作业。
(五)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发动居民清理各自辖区内弃管商户门前、居民区巷路、居民活动场地以及街道、社区门前场地的积雪,堆放整齐,方便出行。
(六)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清雪工作创造顺畅和安全条件,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私家车辆,要严格遵守城区各项清雪规定,凡遇降雪天气,应自觉驶离清雪路段,空出道路停车泊位,对违法停车影响清雪的,由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对不服从管理,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过往车辆应注意避让清雪人员,确保人身安全。各责任单位要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指挥,避让车辆,确保车辆通行。
(七)区财政部门要做好清除冰雪应急资金准备工作。
(八)各清雪责任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凡是实施人工清雪的人员,作业时要穿戴统一安全标识服装,佩戴爆闪灯,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设专人疏导车辆。
二、清除冰雪范围及时限要求
(一)清除冰雪范围。中央西路、新华大街(南至303线外环公路、北至兴红路)、英雄大路、市府路、迎宾街(南至师院北街、北至兴红路)、紫气大路和紫气大路高架桥西段、东丰路和东丰路高架桥西段、师院西街、西郊街、北河西路,天桥(中心线以西)、南湖公铁立交桥(西段)、六孔桥路公铁立交桥中心线以西桥面(含西六孔桥路全程),新华大街公铁立交桥、北迎宾街公铁立交桥,站前广场外围环道(除火车站自管停车场及通道以外)、仁兴商业步行街、兴红路。
(二)清除冰雪时限。上述路段及天桥、高架桥、陡坡路、桥涵引道重要部位,要在雪停12个小时内清理完毕,公铁立交桥、隧道、交叉路口、广场及商业步行街实行“雪中除雪、边清边运”的清雪机制,确保雪停后24小时内清理完毕。商业步行街要及时将清除的积雪外运,防止雪堆阻碍行人正常通行。
三、清雪标准
(一)承担清除冰雪任务的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完成责任区内清除冰雪任务,达到无积冰、无残雪、露出地面的标准。在清雪过程中要注意对沿街及绿岛内树木、马路边石等园林市政设施的保护。环卫部门在组织机械清雪时,清雪机械不要紧贴马路边石作业,要至少留出15公分的距离,防止出现破坏边石行为。市清雪领导小组在检查验收时,对出现马路边石破损的现象,要对该路段清雪责任单位按照边石及绿化损毁维修费用价格标准进行处罚,并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街路清除的积雪要及时外运。对向绿岛、树穴内堆放积雪造成树木死亡的单位和个人,区执法局按照《吉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三)发生特大降雪,积雪、积冰影响交通,由区清雪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及时组织清雪力量,调配机械设备,清运冰雪。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院内积雪倾倒在街路上或垃圾点内,要将清除的积雪及时外运至指定场地。对随意将院内积雪倾倒在街路上的单位和个人,区执法局将按照《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五)实施绿色清雪作业。按照市里要求一律使用环保型融雪剂,保证积雪不压实、不粘结,积雪成粉末状。对未按要求私自使用非环保型融雪剂的单位和个人,除进行通报批评外,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具体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单位)要把冬季清雪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区委宣传部要具体负责清雪宣传报道工作。每次雪停之后,宣传工作要和清雪工作同步启动。要大力宣传清雪工作,对领导带头清雪、行动快、效果好的部门(单位)要进行表扬;对清雪不力的部门(单位)要公开曝光。
(二)严肃工作纪律。按照“以雪为令,即下即清、雪停路净、主路畅通”的要求,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业户及居民将主干路积雪全部清完,要保证雪停后24小时内主干路积雪全部清完,次干路48小时内清完。大雪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暴雪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雪停后没有行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清除冰雪任务的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要在新闻媒体上向全市人民公开检讨,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落实清雪责任制和“门前五包”责任制。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巷路的积雪由沿街商户、住户按“门前五包”要求自行清除,各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体业户必须无条件承担清雪任务。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认真做好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的组织、引导、检查工作,确保清雪工作落实到位。
(四)各清雪责任单位在清除路面积雪过程中,要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确保不破坏路面交通标线和交通隔离护栏,同时将护栏下积雪彻底清除,保证不留死角死面。
(五)严格监督检查。区政府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清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进行书面通报。对清雪不积极、质量不合格路段的责任单位要按照《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由区综合执法局予以处罚。
(六)对拒绝、阻挠、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及清雪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驻平部队对城区的清雪工作要继续给予大力支持,除按时完成责任路段的清雪任务外,还要积极争取帮助共建单位完成清雪任务。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冬季清雪工作,成立铁西区清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中文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高 健 区住建局局长
张 英 区执法局局长
杨 华 区教育局局长
高 志 区卫健局局长
于洪波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倪晓清 区财政局局长
冯卫平 地直街办事处主任
生 菲 仁兴街办事处主任
石 勇 英雄街办事处主任
周 东 北沟街办事处主任
曹 勇 站前街办事处主任
马 东 铁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铁成 区政府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高 健(兼)
副主任:王旭广(兼) 李筱鹏(兼)
各责任部门(单位)也要成立清雪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清雪的组织、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