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平市铁西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编制目的
为切实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铁西区应对火灾事故的应急能力,强化决策科学、指挥专业、联动高效、保障有力的应对举措,提高各部门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01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镇街道及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火灾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企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火灾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应在区委、区政府统筹指导下开展。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修订等工作,依靠科技,不断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5)资源共享、反应灵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合理利用外部救援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02制定依据
本预案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吉林省消防条例》、《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吉林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四平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吉林省消防条例》
《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四平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03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铁西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铁西区城内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包括:
各种人为或其他因素引发,造成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政治影响大、社会反应强烈的火灾事故;
重点单位或重要场所发生严重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燃烧或爆炸引发的火灾事故;
有大量人员被困,且救援难度大、救援时间长的火灾事故;
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火灾事故,有可能导致其他重特大次生灾害的火灾事故;
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等突发事件或其他灾害事故引发的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经分析研判适用本预案的其他火灾事故;
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04主要内容
《四平市铁西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共七章,26条,重点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一、机构及职责。铁西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织协调机构和灭火救援前方作战指挥机构组成。区总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组成。
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消防工作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应急局局长、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员及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负责同志.
职责为:(1)负责修订和启动本预案(2)确定总体灭火和救援决策行动方案,根据灾情变化,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救援;(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灭火和救援;(4)负责组建和调用区火灾事故处置专家组,辅助事故处置决策;(5)负责指导火灾事故调查、信息发布、舆情应对和善后处置等工作;(6)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视情况请示市政府或需要跨区增援的,启动市级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7)根据灾害现场的需要,完成上级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预案启动及报送。接到火灾事故发生的警情信息后, 区总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按程序调集辖区相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依据火灾事故现场情况对火灾事故等级做出初步判断,当认为达到重特大火灾事故等级时, 立即报告区总指挥部,区总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对火灾事故等级做出判断, 认为达到重特大火灾事故等级或即将发展成为重特大火灾事故时,及时做出启动区级预案的决定。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处于响应状态,各成员单位根据区总指挥部要求和响应等级,依据职责开展相关处置工作。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火灾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火灾事故现场基本情况、事故发展趋势、参战力量、现场灭火救援情况和准备采取的措施;火灾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及联系方式。未掌握的情况随后补报,火灾事故发展情况和采取的处置措施随时上报;信息报送应快捷、详实。
三、应急处置及善后。发生火灾事故后,灭火救援前方作战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工作,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根据火灾事故现场的不同情况,准确迅速判断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展开行动,尽快扑救火灾事故,减少损失。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区政府及应急、住建、公安、事故发生地点政府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对整个救援行动进行评估,写出报告,并对救援行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及预案管理。保障措施分为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专家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区应急局有关处室及负责人通讯联系应畅通,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区消防救援大队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各部门要建立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与相关部门建立应急工作机制,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应急队伍保障,依靠区消防救援大队建立专兼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区应急局负责建立全区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全面掌握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确保应急救援队伍信息的有效性。应急专家保障,以四平市应急局专家库为支撑,并充分利用外部专家力量。区应急局全面掌握应急救援专家情况,确保应急救援专家信息的有效性。
本预案由区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组织实施。预案发布实施后,区消防救援大队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发生变化,本预案应进行更新。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