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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20-04316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05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铁西区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20-04316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05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铁西区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有 效 性:

关于《铁西区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和《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20〕2号)。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力争通过五年时间,基本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居民参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加强党建贯穿于老旧小区改造及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坚持“政府引领、共同缔造”的理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动员群众参与,真正做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以人为本,统筹规划。以满足城镇居民需要、提升居住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先里子、后面子”的改造思路,对照群众自选改造“菜单”,科学合理制定改造方案,打造5分钟、10分钟生活圈。

  (三)建管并举,标本兼治。结合“兼合式党支部”、“红色物业”等成熟经验创新居民自治管理模式,引导老旧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或自治组织,通过加强社区自治、社会管理,巩固改造提升成果,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四、主要内容

  (一)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含)以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5年规划征迁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2000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也可按比例纳入改造范围。

  (二)改造任务。在2022年7月底前,完成2021年计划改造的24个小区(146栋楼、9120户、72.1万平方米)。

  (三)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主要包含房屋功能的改善、基础设施的改造、公共服务的改进、居住环境的改观四个方面,具体包括:

  1.改善房屋功能。维修屋面防水;维修、更换楼梯扶手;维修楼梯踏步;楼道内墙体修复和公共楼道墙面粉刷;修复楼道照明灯;清理各类管线,增大楼道内公共空间;更换白钢楼宇门(带语音对讲);设置缺失的楼牌号及宣传栏;对房屋安全检测达标、建设条件允许、居民协商同意、建设资金落实的,鼓励开展加装电梯试点。

  2.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修缮,铺设透水彩色方砖路面,优化对外交通通道;完善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种管线和计量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线槽;完善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配置充电桩和配建化粪池;合理设置自行车车棚;划置停车泊位;修复小区路灯;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改进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功能,鼓励老旧建筑改造再利用,统筹谋划、合理布局、精心设计,改造为社区活动中心、幼儿园、托老所、卫生防疫站、物业办公用房等服务设施;利用各类违章建筑拆除后的腾空土地,改造为停车场及休闲、健身广场,增设健身器材;修建文化长廊;设置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栏及小区人行出入口门禁;增设治安监控摄像头。

  4.改观居住环境。拆除小区内及一楼楼道内各类违章建筑物和违章设施;整治小区餐饮油烟污染;清理杂乱的店面招牌、广告牌;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增设凉亭及休闲座椅等。

  (四)改造程序。

  1.宣传发动。深入小区走访居民,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政策、改造内容、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

  2.调查摸底。全面调查摸底,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项目储备库。

  3.制定方案。在充分征求小区居民意愿基础上,确定改造内容、资金来源,因地制宜制定老旧小区初步改造方案,并报市旧改办审核。

  4.审核方案。根据市旧改办审核意见,深化完善改造方案,最终形成“一小区一方案”,同时统筹安排工作流程,推进编制可研、立项、招投标等工程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为按时开工做好准备。

  5.组织实施。实施改造的项目建设按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相关规定执行。在组织项目实施时,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流程,采取灵活方式确定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改造效率、工程质量高标准完成。

  6.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由区住建局组织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共同验收。市旧改办组织对改造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以奖代补资金。

  7.长效管理。改造过程中,同步组建小区业委会或居民自治小组,推动小区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引导小区引入“红色物业”服务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鼓励对拟聘用的物业公司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改造,建立常态化的养护管理机制,将老旧小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将小区移交所在街道社区进行维护管理。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解决、妥善处理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2.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开辟专版、专栏、专题,广泛宣传,激发人民群众热情,形成齐心协力、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奠定群众基础。

  3.合理安排任务。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居民改造意愿合理确定小区改造顺序,区分轻重缓急,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坚决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4.加强资金筹措。以“谁受益、谁出资”为原则,通过居民合理出资、原产权单位出资、管线经营单位出资等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采取社会资本运作方式,吸引有资质、有实力的物业企业参与小区改造建设和后续管理。

  5.严格督导考核。市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纳入对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考评通报等工作机制。对此,区旧改办将会同两办督查室采取平时督导、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强化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跟踪问效。

  五、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区旧改办

  解 读 人:张若宇

  联系电话:0434-327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