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铁西区人民政府 >>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21-02737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7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302013626563Q/2021-02737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7日
标      题: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铁西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有 效 性: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四平市铁西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现对《四平市铁西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时作出的“一定要因地制宜探索农业合作化道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服务体系,结合《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四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四政办发[2021]1号)要求,开展铁西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年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结合铁西区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区农经总站作为起草牵头部门,在立柏副区长的带领下,突出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反复研究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借鉴先进县区经验做法,最终形成了《四平市铁西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明确了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基本遵循,在此基础上开展“八大行动”。 

第二部分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到2023年末,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数量分别达到15个、50个以上;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65%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参训率达到60%以上。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为开展“八大行动”的具体任务。1.开展示范创建行动;2.开展服务提升行动;3.开展合作联合行动;4.开展素质提升行动;5.开展产业培育行动;6.开展品牌创建行动;7.开展数字农业行动;8.开展政策扶持行动。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指导服务;三是强化创新探索;四是强化宣传推介。